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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村离婚现象频发,这个社会怎么了??
作者:新闻中心  发布时间:2015-03-27 10:45:25 打印 字号: | |
  离婚增多,婚姻家庭关系不稳,已经成为当前社会一个不容小视的问题。春节过后上班,“离婚热”貌似都提前商量好了似的,一个个的扎堆而来,仅一个工作日,该类纠纷已占到我庭民诉案件的一大半。

 一天,一个看着年纪很小的女孩(原告)来到法庭的立案庭窗口,没等法官询问,女孩先快人快语问道:“我要离婚,手续应该往哪交?”干警接过诉状,内容中描述到:原告郝某是93年生人,与被告李某于2012年举行结婚典礼,并办理结婚登记。婚后生育一男孩,现年2周岁,由于双方婚前理解不够,被告又没有人夫的担当,甚至将结婚当时被告给付原告的5万元存单,婚后又以各种理由问原告要回。

 在法官调解过程中理解到,由于原告年龄较轻,被告时时处处都要像看管孩子般的对待,连自己的空间也没有,这让她很难接受。对于孩子的抚养权,原告才20出头,自己还是个孩子,要再抚养一个2岁的宝宝也着实为难了点。原告愿意放弃交由被告抚养,每月支付抚养费200元,直至十八周岁为止。

 目前的农村,外出务工人群中离婚率较高。多数妇女都是在生完孩子半年左右便随夫外出打工,将孩子交给留守的老人代养。离婚时往往双方均不要孩子,有的老人和孩子相处时间长,双方相互依恋,孩子便成老人的孩子,新闻媒体曾呼吁全社会关注留守人群,特别是离异家庭的孩子更需要关心和爱护。希望每一个选择婚姻、选择宝宝的夫妻,对待婚姻慎重,别再让幼小的心灵再受摧残和伤害,应该成为社会的共识和我们每一个人的共同追求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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