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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也能开离婚证明书?
  发布时间:2017-08-08 17:18:14 打印 字号: | |

当事人: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后,有离婚证吗?


 法   官:   经调解离婚的案件,调解书生效同时,由承办案件庭室出具《离婚证明书》;经判决离婚的案件在判决生效后,当事人凭本人身份证及生效裁判文书向法院提出申请,经核实后出具《离婚证明书》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
当事人:离婚证明书的内容是什么?


法     官:   法院出具的《离婚证明书》只记载双方当事人的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该起离婚纠纷案件的法律文书案号及生效时间等必要事项,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再载明。  


当事人:这个好,这个好!我们感情怎么破裂的,财产怎么分的,都是我个人私事,再者也是对孩子的一种保护,总是拿给别人看自己的判决书(调解书)也蛮尴尬的,我只要对方能确认我的离异身份就可以了。


法     官:是的,在您办理需要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的事宜时,只要您提供法院出具的《离婚证明书》就可以了,不需要再向相关机关提供自己的判决书或调解书,让他人一次次看到自己的个人隐私。        

 

当事人:你们的这一做法,不但让我们感觉到自己的隐私切实得到了保护,也让我们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!


法    官: 为了更加全面地保护当事人的身份利益、人格利益和情感利益,我们大胆尝试,创新制作了《离婚证明书》。这体现了家事审判的改革精神,彰显了法律的人性化,改革,我们永远行动在路上!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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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后语:  一段婚姻走到尽头已是不幸,以对簿公堂的方式结束更是一种悲剧,对于当事人来说,只有输家没有赢家。当离婚判决书下来,当事人肯定只会想着尽快走出阴影,开始新的人生。《离婚证明书》的出现,让个人隐私真正回归本义,涉及个人隐私的一些细节不会再暴露于不相关的人面前,也就不再成为他人茶余饭后的谈资,此举亦彰显了司法温度,也让当事人感受到生活在安全、温暖的司法环境中!

 

来源:中国家事审判改革与探索
责任编辑:信息中心